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发布两项团体标准,不断丰富自律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和内容
2024/6/3 14:04:37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贯穿于证券工作各环节,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压实证券公司金融市场主体责任,解决行业实际问题,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服务与保护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华福证券、华安证券分别编写了《证券公司投诉处理标准》(以下简称《投诉处理标准》)、《证券公司客户回访标准》(以下简称《客户回访标准》),经相应审查审议程序,于近日公布实施,供会员等单位自愿采用。
证券业协会指导团标起草组通过系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关于投诉处理和回访工作的要求,结合行业积累的优秀经验,经过多轮行业征集意见、沟通反馈,形成《投诉处理标准》《客户回访标准》,旨在为行业提供更加精细化、系统化的投诉处理和回访实践指南。
《投诉处理标准》《客户回访标准》是证券业协会首次发布的团体标准。我国《标准化法》鼓励协会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并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同时,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也多次提及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团体标准等内容。证券业协会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机制,不断丰富自律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自律管理对行政监管的补充作用,形成引领和规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