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较多投资者通过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400-808-9999)咨询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以下简称可转债)交易相关事宜。为帮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本所整理了投资者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供投资者参考。
1. 可转债采用哪些交易方式?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盘后定价成交等交易方式。
2. 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交易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匹配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匹配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匹配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20至9:25、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匹配成交的撤销申报。
3. 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申报数量有何规定?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买入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元面额或者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亿元面额;卖出可转债时,余额不足1000元面额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4. 可转债的开盘价、收盘价是如何产生的?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的开盘价、收盘价通过集合匹配方式产生。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匹配产生的,以连续匹配方式产生,为当日连续匹配第一笔成交价。收盘集合匹配不能产生收盘价或者未进行收盘集合匹配的,以当日该可转债最后一笔匹配成交(含)前一分钟内所有匹配成交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收盘价。
当日匹配成交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收盘集合匹配与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匹配的成交原则相同。
5. 可转债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除上市首日外,可转债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6. 可转债匹配成交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是多少?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上市首日,开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收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收盘集合匹配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内进行撮合,且全日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57.3%并不得低于发行价的56.7%。除上市首日外,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集合匹配期间没有达成成交的,后续匹配期间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基准价为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7. 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可转债申报是暂存交易主机还是为无效申报?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报时超过涨跌幅限制或者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8. 可转债匹配成交是否支持市价申报?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第4.1.3条规定,可转债匹配成交目前不支持市价申报。
9. 可转债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上市首日匹配成交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盘中成交价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盘中成交价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匹配,再进行收盘集合匹配。
10. 可转债匹配成交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委托申报?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第5.1.4条规定,可转债匹配成交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