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向增发股票公告披露后是否可以买卖公司的股票?
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属于《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