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自主选择三种定价方式。新三板市场公司较为多元,在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股本规模、融资需求等方面呈现明显差异,为提高发行效率、实现市场化定价,新三板市场公开发行允许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基本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合理选择直接定价、竞价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满足中小企业的差异化需求。
采用询价方式的,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可以参与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自主协商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预先披露。
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应当结合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审慎确定发行价格,并在招股文件和发行公告中披露。
采用竞价方式的,已经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均可参与竞价申购,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关联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