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数量多、类型多元,通过市场化机制遴选和聚集不同类型的企业,并在不同市场层级匹配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实现对挂牌公司的分类管理,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信息收集成本。在本次改革增设精选层后,新三板市场将形成“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的三层市场结构,精准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差异化需求,更好地发挥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作用。
“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市场层级的功能定位和制度安排既有所差异,又相互衔接。总体来说,各层级的融资、交易等功能逐层增强,投资者数量和类型逐层增加,相应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公众化水平要求逐层提高,监管标准逐层趋严,实现不同层级公司挂牌成本和收益相匹配,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对于广大“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来说,新三板市场为企业提供了在多层次资本市场递进式发展的路径。
基础层定位于企业储备和规范发展,准入方面只要求满足基本挂牌条件,不设盈利门槛。在企业发展初期,基础层便利的发行融资制度、适度的规范治理有利于企业快速进入成长期,发展壮大。
随着企业经营业绩和公众性的提高,创新层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流动性,在规范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培育。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公开发行条件和精选层进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精选层定位于承载财务状况良好或创新能力较强、市场认可度较高、完成公开发行,具有较高公众化水平的优质企业,匹配了与其股权结构相适应的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当然,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精选层公司也将面临最严格的监管。
另外,精选层也将在制度上实现新三板与交易所市场对接,在精选层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为企业上市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
在三层级的市场结构下,挂牌公司有着通畅的“进阶”的通道,也有着调整退出的路径。在降层机制方面,定期降层和即时降层的制度安排,确保不再符合相应层级条件的挂牌公司及时调出,保障了相应市场层级企业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