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12月间,梧州裕农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开设电子交易平台,为投资者提供电子贸易合同,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茶叶、八角等农产品的标准化合约交易,不进行实物交割。同时,梧州裕农实行保证金、涨跌停板、当日无负债结算、限制订货量、强制转让等制度,变相从事期货交易。梧州裕农按照客户每交易一批合约双边收取1元的标准收取手续费。至2012年12月案发,梧州裕农收到全国各地3000多名客户资金共16,304万余元,收取手续费约1,655万余元。同时,梧州裕农将赚取的巨额非法盈利转入公司股东个人账户。
◆风险提示
不法分子往往以商品现货交易为幌子,诱导投资者参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造成投资者财产损失。投资者对此应保持高度警惕,并特别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商品现货交易通常采取买卖双方“一对一”的方式协商确定品种、价格、数量、交货日期等合同条款,而不能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二是商品现货交易通常要发生实物交割,而不是通过结算买卖差价的方式了结交易。若有人劝诱你参加与上述特点不相符合的“商品现货交易”,你要当心卷入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并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摘自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