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强化证监会稽查办案工作的全流程监督,堵塞可能出现的影响案件查办的工作漏洞,切实防范稽查执法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11月9日,证监会印发实施了《稽查案件基础文档第三方备案监督工作试点方案》,正式建立稽查案件基础文档第三方备案监督制度,在证监会系统10家调查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发言人介绍,随着证监会工作重心逐步向监管执法,特别是稽查执法上转移,稽查执法成为证监会规制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领域。稽查执法工作是我会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贯彻法律法规,实施调查、获取证据,证明违法违规事实,并适用法律做出处罚的行政行为,直接影响到行政当事人乃至市场各方的利益,执法过程中可能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试点方案》通过确定“证据电子化、留痕指纹化、采报即时化、存管独立化、监管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与手段,要求办案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将调查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过程文档、说情人登记表等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对案件认定有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文档及时封存锁定,生成数字指纹报送证监会纪委等相关部门,实现实时的第三方独立备案监督,杜绝擅自篡改重要资料现象的发生。
需要指出的是,稽查案件基础文档第三方备案监督制度是证监会结合稽查办案实际,在符合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兼顾简便易行性和集中备案监督要求所做出的制度创新。此举既是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保证案件调查质量的有力手段,也是从根本上防范道德风险,应对各种人为因素干扰,拒绝说情请托的有力依据。
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试点经验逐步推广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并积极探索发挥该制度在提升稽查工作规范水平、提升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多重功效。
(摘自中国证监会)